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原則不得少于3000萬元,但是在深圳和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00萬元,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00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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