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簽證辦理流程:
1、明確赴韓目的和行程計劃。
2、登陸韓國駐華使領館的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申請信息,下載簽證申請表和簽證申請所需的材料清單。
3、按韓公布的使領館領區劃分,確定申請遞交的使領館,并按韓方指定的代理機構目錄,選擇一家,辦理簽證申請手續。
4、等候簽證審核或補充材料。
5、登陸韓國駐華大使館官方網站查詢簽證審核結果。
6、領取簽證。申請人取得簽證后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簽證處聯系。
過境是指取道該國前往第三國而言的。
一國公民在國際間旅行,除可以直接到達目的地外,前往其他國家往往需要經過一、二個途經國家才能最后進入目的地國境。
這時,不僅需要取得前往國家的入境許可,而且還必須取得途經國家的過境許可,一般稱之為過境簽證。
關于過境簽證的規定,各國也不盡相同,有寬有嚴,有的要求辦理簽證,有的免辦簽證。
有的則規定在指定的時間和范圍內不需辦理簽證,如超過時限和范圍則必須辦理簽證手續。
不少國家規定,凡取道該國入第三國的外國人,不論停留時間長短,一律辦理簽證。
按照國際慣例,如無特殊限制,一國公民只要持有有效護照、前往國入境簽證或聯程機票,途經國家均應發給過境簽證。
如取道辦理簽證國家,前往互免簽證國家或口岸簽證國家,那么則須持有前往國邀請函或口岸簽證批準證件,方可申請該國的過境簽證。
同樣根據需要可申請一次過境、兩次過境和多次過境。
一般過境簽證均按所申請的要求簽發,在個別的情況下,也可能不發或未按要求發給過境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辦法》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第十九條 外國人申請辦理簽證需要提供中國境內的單位或者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的,申請人應當按照駐外簽證機關的要求提供。出具邀請函件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邀請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條 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緊急入境,應邀入境從事緊急商務、工程搶修或者具有其他緊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在口岸申辦簽證的證明材料的外國人,可以在國務院批準辦理口岸簽證業務的口岸,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簽證機關(以下簡稱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口岸簽證。
旅行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入境旅游的,可以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團體旅游簽證。
外國人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應當提交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按照口岸簽證機關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從申請簽證的口岸入境。
口岸簽證機關簽發的簽證一次入境有效,簽證注明的停留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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