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包的土地是是耕地,則承包合同的最長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承包的是草地,則最長期限是五十年;如果承包的是林地,則最長期限是七十年。具體的承包期限由當事人自行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約定,但耕地承包期屆滿后會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承包人可按相關規定進行延長。
一、草地承包期多少年
我國草原承包面積31.2億畝,占可利用草原面積的76.9%。集體林地70%已承包到戶,集體林地占全國林業用地面積38.5億畝的59%。對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和有關政策未明確規定。國家政策曾原則規定,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在實踐中,一些地方對草原實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二、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怎么辦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延長承包期限。如果不再承包,則應返還承包的土地。有關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三、林地最長租賃期限
林地最長租賃期限為四十年。在承包期內,且尚未達到承包期限屆滿的時間,林地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最長20年。當租賃期限屆滿時,當事人可以再續租賃,但是再續的期間不得超過自續簽之日起二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