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施工時間為早上6時至晚上10時。建筑施工過程中,早上6點至晚上10點,噪音不得大于70分貝,晚上10點至次日早上6點,噪音不得大于55分貝。超過此標準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如果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申報,并采取相應防治措施。
一、噪音擾民如何投訴
1、可以撥打市長熱線;
2、可以撥打12369環保熱線。
3、居民可以通過居民委員會去協調,或者要求社區民警出面干預,以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二、環保局主要負責的工作內容有哪些
1、擬訂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
2、指導和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的重大環境問題
3、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
4、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
5、制定并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6、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范工程
7、擬訂國家關于全球環境問題基本原則
8、負責總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
9、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條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的證明,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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