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稅務查賬的追溯期一般是三年,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五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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