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務合同對工作時間沒有限制。目前每天的勞動時間一般都不會超過八個小時,除此之外,都是各單位自行確定勞動時間,不能強迫勞動。但是,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有勞動時間限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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