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請律師開庭自己答辯技巧:按法律規章和本案事實,陳述自己在法律范圍內有利的情況即可,必要時向法院提交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章,我國辯護制度中的辯護種類有三種:自行辯護,委托辯護和指定辯護。主要就是針對事實和理由進行辯論。事實方面,比如原告沒有全面履行義務、被告不履行義務是根據合同約定的,具體看你的實際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于不需要逮捕、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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