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騙兒童罪的量刑標準及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行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外,拐賣兒童罪的量刑標準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拐賣婦女罪也將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一、拐騙兒童罪量刑標準
1、行為人構成拐騙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騙兒童罪,是指用蒙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2、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拐騙兒童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該司法解釋規定,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單位的工作人員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所診療、護理、撫養的兒童出賣給他人的,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此外,以介紹婚姻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證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婦女人地生疏、語言不通、孤立無援等境況,違背婦女意志,將其出賣給他人的,應當以拐賣婦女罪追究刑事責任。
拓展延伸
兒童維權法律保護措施
兒童維權法律保護措施是指為保障兒童的權益和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規定和措施。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兒童法律援助機構、設立兒童維權熱線、加強對拐騙兒童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兒童收養和監護制度、加強兒童教育和心理輔導等。此外,還涉及到對侵害兒童權益的行為進行嚴厲的刑事處罰,以及建立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框架和機制。通過這些法律保護措施,我們能夠更好地保障兒童的生存、發展、參與和受保護的權利,確保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結語
拐騙兒童罪是指以蒙騙、利誘等手段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犯罪行為人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處罰。對于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情節特別嚴重者,將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懲罰。此外,兒童維權法律保護措施的完善也是保障兒童權益的重要舉措,包括建立法律援助機構、設立熱線、加強打擊拐騙兒童行為等。通過這些措施,我們能夠更好地保護兒童的權益,讓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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