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股東不需要提前交錢。公司的注冊資金由全體股東一起交到在銀行開立的專戶上并在公司的章程中寫明即可。我國法律規定,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是不需要立即實際繳納的,一般情況下按照出資協議規定的時間繳納完畢。
一、虧損額大于注冊資本叫什么意思
虧損額大于注冊資本叫凈資產為負數,也即資不抵債,這時企業應該予以破產。注冊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的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額,也叫法定資本。
二、股東認繳出資時間可以變更嗎?
股東認繳出資時間可以變更。但由于認購資本是通過公司章程規定的,如果要變更,需要修改章程,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因此,更多的認購期限是可以的,但必須通過召開股東會議進行變更,否則應按時支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實收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要具備哪些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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