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指在國際技術貿易中,以轉讓專有技術的使用權為內容的許可合同。專有技術一般地是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需的、未向社會公開并可轉讓的秘密技術、知識和經驗,表現為可供實現的工程產品設計、工藝程序、操作方法等,在經濟生活中,往往還包括生產管理和商業經營方面的內容,特別是指為了生產某種專利產品或為了實現某種具有專利權的生產方法所必需的最關鍵的那部分技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二條 技術許可合同是合法擁有技術的權利人,將現有特定的專利、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許可他人實施、使用所訂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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