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醫療糾紛發生后醫生可能要承擔責任,其中包括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應當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若是不構成犯罪的,會被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醫療糾紛發生后醫生需要承擔責任。衛生行政部門會責令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若是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并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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