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的增值稅稅率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餐飲服務:包括餐館、快餐店、茶館等提供餐飲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 住宿服務:包括賓館、酒店、旅館等提供住宿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3. 文化和體育服務:包括電影院、演出場所、博物館、體育場館等提供文化和體育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4. 出版物銷售:包括書店、報刊亭等銷售出版物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5. 農產品銷售:包括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銷售農產品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6. 部分生活服務:包括美容美發、洗浴、保健按摩等提供生活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業和地區對稅率的適用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適用范圍需要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進行確認。同時,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和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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