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的意思是:答辯期就是被告在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后,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交自己針對原告起訴書中的訴訟事實、理由及請求而做出的相關反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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