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侵權損害責任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醫療侵權損害責任存在的問題包括:
1.醫療事故侵權與非醫療事故侵權的劃分在司法實踐中,醫療糾紛大多數是由醫療事故而引起的侵權糾紛,但是也有很多是由非醫療事故引起的一般侵權糾紛,所以需要對醫療事故侵權和非醫療事故侵權進行詳細的劃分。
2.醫方對患者的過度醫療
面對醫方,患者始終是處于弱勢的地位。即使患者的法律意識很強,也不能清楚的分辨醫方的醫療行為是否適當。比如現在醫院常常發生的對患者誘騙檢查、開處較貴的藥物、夸大病情、無病而治以及強制檢查等。無形中增加了患者的經濟支出。
3.醫療事故鑒定過于行政化
在司法實踐中,醫療事故的鑒定單位往往是有有關部門指派當地的鑒定機構進行,比如地方的紅十字會等衛生行政單位。而這些鑒定機構以及醫療機構都同屬于當地衛生局的管轄。官化現象非常嚴重,容易受到行政干預,不利于鑒定工作的公正性。所以,對于醫療事故的鑒定,實踐中存在著很大的漏洞。
二、醫療糾紛損害怎么起訴
醫療糾紛損害起訴,需要當事人收集相關證據,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原被告基本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醫療糾紛危害有哪些
醫療糾紛危害包括:
1.就患者而言,醫療糾紛往往需要牽扯很大的精力、財力;反復的回憶、復述不幸的事情也會給患者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此外,在情緒激動時采取的過激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就醫療機構而言,部分醫療糾紛嚴重干擾正常的醫療秩序;加重醫護人員的心理負擔,降低他們的工作熱情并傷害到執業自尊心及自信心;每年幾百萬的賠償加重醫院的經濟負擔,給醫院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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