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是的,返聘人員沒有第十三個月工資。第十三個月工資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后,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工資,也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是一種獎勵機制,而退休人員已經擁有退休工資了,因此不發放第十三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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