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合同不可以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一、勞務派遣合同有五險一金嗎
勞務派遣合同中的勞動者是享有五險一金的。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派遣協議約定,為派遣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的手續。也就是說勞務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權利的,勞務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繳納。
不過在實踐派遣用工的過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與用工企業協商確定,一般是用工單位給付費用,再由派遣單位辦理社保。不管兩者之間是怎么協商的,但派遣勞務工的社保必定是不能少的。
二、為什么要按照勞務派遣合同的勞動期限
如果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沒有任何限制,將會使勞務派遣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短期的勞動合同,從而逃避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實際工作中,還有一些勞務派遣單位為了逃避用人單位的責任,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規定以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勞務派遣工為接受單位提供勞動的實際時間為準。
在勞務派遣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約定2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可以主動提出,要求勞務派遣單位與自己訂立2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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