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和運費能開一張票的。
納稅人銷售貨物的同時提供運輸勞務屬于混合銷售行為,應一并征收增值稅??梢栽谕粡堅鲋刀悓S冒l票上注明貨款和運費金額,運費按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稅款。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商品名稱寫“其他”。銷售貨物并提供運輸服務,運輸服務收取費用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所規定的費用。
不可以直接開,運輸費用不能開增值稅發票,運費有運輸行業的專用發票。如果想開增值稅發票,只能把運費折合到產品單價里面。
銷售商品的運費,根據實際情況在會計上有以下不同的處理方法:
1、銷售商品時運費由銷售方承擔,銷售方支付給運輸單位的相關運費,根據獲得的運輸單位開具的運輸發票,確認銷售費用及增值稅進項稅;
2、銷售商品購銷合同中明確商品銷售價格含運費連同運費一并收取,銷售方開具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向購買方一并收取的運費應做價稅分離,分別確認銷售額和銷項稅;
3、銷售商品運費收購買承擔,并且承運單位的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銷售方代墊的運費做為暫付款,不影響銷售額和增值稅額。
貨物和運費能開一張票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金額=貨物價格+運費)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如果購買的貨物運費和貨物在同一張發票上,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記賬:
1、將發票上的貨物金額和運費金額分別記錄在兩個不同的科目中,貨物金額記在“存貨”科目中,運費金額記在“運費”科目中;
2、.在“應付賬款”科目下,建立一個新的子科目,命名為“供應商應付運費”;
3、在記賬時,將貨物金額記入“存貨”科目,將運費金額記入“運費”科目,同時將“供應商應付運費”科目的余額增加運費金額;
4、當支付供應商的賬款時,將“供應商應付運費”科目的余額減少相應的運費金額。
綜上所述,納稅人銷售貨物,同時向對方收取該貨物運費的,屬于混合銷售,不管發票如何開具,都必須按照收取的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按照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七條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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