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業戶口轉出的政策一般都不算很嚴格,但是每個地區由于地方原因是會有點差異的,但是基本流程大體一致,首先你需要向你戶籍所在地的管理部門或者公安部門提出轉戶申請,并且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一些復印件,填寫書面的申請書,然后落實好你要轉進的戶籍地是否接收,經過審核之后一般都是可以的。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農業戶口轉非農戶口要滿足哪些條件?
1、夫妻投靠落戶;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4、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
5、離婚回原籍落戶;
6、收養落戶;
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
8、家屬隨軍落戶;
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
10、務工人員落戶;
11、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
12、獲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
13、投資興辦企業落戶;
14、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
15、大中專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
16、復員、轉業和退伍安置落戶;
17、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落戶;
18、刑釋解教人員落戶;
19、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20、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
21、購房落戶。
凡滿足上述其中之一的,即可申請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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