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住所的,被告答辯狀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答辯狀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答辯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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