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戶口也可以轉到農村戶口,但也需要有一定的條件,并得到公安機關的批準。
這個條件主要是,必須由所要轉入的村的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然后由當地公安機關審查看其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制定的戶口準入政策。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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