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條件:
1、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3、家庭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或者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6、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
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條件包括:
1、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3、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5、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含21.6萬元);
6、列入區政府房屋征收(拆遷)范圍,且未享受過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請,但獲得征收(拆遷)貨幣補償款未自行購房的,五年內不得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以下情況不能申請共有產權房:
1、 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征收安置房補償協議的;
2、申請家庭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后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二、深圳公積金大修住房提取額度是多少
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范圍內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五十,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職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點柜臺提取的,每年申請提取不超過兩次。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
2、用于其它住房消費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3、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保障性住房法律規定》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分年度、有計劃地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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