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障性住房政策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準、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的政策。包括兩限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自主型商品房以及廉租房。
法律依據:《北京共有產權房政策》 一、購買資格 申請家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二是申請家庭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1)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房合同或征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的。(2)申請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轉出記錄的。(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后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的,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等拆除的。申請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網簽前書面承諾騰退所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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