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管局有以下職能: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
第四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軍隊管理的國有房屋屬于國家財產,由國家授權的單位依法行使經營和管理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集體所有的房屋,由集體組織依法行使經營和管理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公有房屋產權人同時享有相應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公有房屋的經營和管理要逐步實現社會化、專業化。產權人可以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代為經營和管理。
第六條 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對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負有保護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占、損壞公有房屋,不得利用公有房屋獲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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