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顧名思義,其期限是固定的,有著明確的起始時間和終止時間。至于期限是多長,可以由雙方結合實際需要,協商一致約定。
在實踐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最常見的勞動合同種類。多數用人單位出于保持用工靈活性、懼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難以解除的原因,也更愿意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什么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是指: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
3、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
4、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與終止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協商,也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約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沒有必要時,與另一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約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的行為,其解除的條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出現,只要當事人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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