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合同可以改名不
可以。一般來說拆遷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據地方政策、拆遷項目性質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從交易安全的角度出發,你應該先去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咨詢一下該拆遷安置房的情況,以及能否更名,如果更名。順便提醒一下,買賣房產,在我國是實行登記生效制,也就是說,只有在經過產權登記后,該房地物權才屬于登記人。沒有兩證,首先,一般來說不能認定該房產屬于賣方,即使屬于賣方,不經過登記也不能進行交易。沒有兩證的房子,交易起來是很不安全的。
安置房合同改名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合同沒有備案,這個可以直接改名。
第二種:已經備案了的合同,或者更改二手房,那你只能去房管局過戶。
拆遷安置房合同更名需要注意什么
1、協議的簽訂。
2、過戶時需繳納相應的工本費、配圖費,交易服務費、契稅印花稅,等各項稅費。
3、一定要注意的是:房款不能一次付清,可以約定先支付部分房款,待過戶手續辦妥后余款再付清。這一條非常關鍵。
購置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
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并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