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安置房的全稱是拆遷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一、安置房可不可以買賣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戶進行安置所建造的新房。安置房與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樣,安置房能不能買賣首先要看該房屋是否取得了產權,另外,還需要看當地政府對安置房有沒有限制出售的規定。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其辦理程序和普通商品房是一樣的。
二、農村拆遷安置房賣出合法嗎
農村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滿5年且取得產權證后合法。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買賣安置房應在原戶主房產證下來后辦理交易及過戶手續,或者在交易時到公證處進行相應的交易公證。
三、公租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公租房只能租,不能買賣。
3、所謂產權房,是指產權人對房屋(指建筑物)擁有所有權,對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擁有使用權,產權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響,產權人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典當等方式合法處置自己的房地產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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