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無論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都存在并非公司股東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并非公司股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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