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業主的首付款開發商應當打到資金監管賬戶,若沒有打到資金監管賬戶一是違反了合同的約定,同時本身也是違規行為,可以要求相關部門對其進行違法查處。
【法律依據】: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 (十三)加強交易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預售資金全部納入監管賬戶,保證建設工程竣工交付。加強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除交易當事人提出明確要求外,當事人辦理房屋網簽備案應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協議。交易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完成轉移登記后應立即劃轉。納稅人自愿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繳契稅而預付的款項應納入資金監管范圍。由房地產中介撮合成交的存量房買賣,傭金也應納入資金監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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