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資金監管是銀行辦理。第三方資金監管機構是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不直接通過經紀公司,而是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具有擔保資質的機構在銀行開立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劃轉,該賬戶屬于銀行。當規定期限內購房者過戶后,該資金將劃轉到原業主的賬戶下,否則將劃轉到購房者賬戶下,因此資金監管需要買賣雙方都在監管銀行開有賬戶,銀行是資金的監管主體,從而保障了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了買賣雙方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第十五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并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
第十六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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