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可以,會在行駛證上標注出來,一般允許核載450kg的貨物,超載會被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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