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醉駕開庭流程為:
1、宣布開庭。
2、法庭調查。
3、舉證質證。
4、法庭辯論:
(1)發表公訴意見,指出犯罪事實應當承擔刑事處罰;
(2)被告人及律師發表辯論意見。
5、被告人最后陳述。
6、休庭,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合議量刑。
7、宣判。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查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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