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勞動法規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沒有確定終止時間的合同。雖然合同的期限長短無法確定,但并不意味著沒有終止時間。與終身制勞動合同不同,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中不存在終身制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我國沒有終身制勞動合同,只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拓展延伸
終身就業制度的法律規定及實施情況
終身就業制度是指雇主與員工簽訂的一種長期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員工的整個職業生涯。在法律上,終身就業制度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勞動法律對此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在某些國家,終身就業制度可能存在,但通常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標準。例如,員工需要在公司工作一定的年限,并且表現良好才能獲得終身就業的待遇。然而,終身就業制度也面臨一些爭議和挑戰,例如員工的權益保障和雇主的靈活性等問題。因此,在實際實施中,終身就業制度的具體情況會因國家和公司而異。
結語
綜上所述,我國目前沒有終身制勞動合同,而是采用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但并非沒有終止時間。相比之下,終身就業制度是一種長期勞動合同,但在我國法律上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不同國家和地區對終身就業制度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因此,在實際實施中,終身就業制度的情況會因國家和公司而異。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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