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外包項目本身并不違法,那么施工前簽訂的勞務報酬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十八條 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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