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征地過程中,土地被征收用于公共利益,征收人需要對被征收人進行合理的賠償。征地賠償的訴訟方式,可以采用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兩種方式。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土地的征收使用,應當公共利益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進行,征收補償應當合理?!?p>2.《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被征收人對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征收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征收補償費用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補償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p>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訴訟?!?p>以上法律依據表明,被征地人可以通過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征地方給予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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