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5條:“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钡?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p>遮擋車牌怎么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
故意遮擋車牌怎么處罰
根據新交通法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性記12分。交通法新規定將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處罰規定中“故意”兩字最關鍵。車輛遇上雨天,泥水濺到車牌上,這樣情況不算故意遮擋號牌。有的車輛遭遇車禍,車牌被撞壞,未來得及修理,也不算 “故意”。但是如婚車在號牌處貼上“百年好合”等字樣,或安裝個性化裝飾遮擋號牌的字母數字等,就算故意遮擋號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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