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實習生、退休返聘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可以簽訂勞務合同。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合同是由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合同,簽訂勞務合同有助于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利益。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就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一、全日制的是必需簽訂勞動合同的。也是法律規定必需由單位交納保險的人群。二、非全日制,即小時工,象平時經常見到的,保潔的、鐘點工簽訂勞務協議,屬于勞務性質,是不需要單位為其交保險的。是個人自行交保的。勞務關系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