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2.簽勞動合同不能隨便簽,勞動合同簽訂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3.若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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