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補償應蓋市、縣級人民政府公章。應為作出征收決定并予以公告的是市、縣級人民政府,由市、縣人民政府對征收決定負責,所以需要蓋當地征收政府的公章。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第十七條 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公示期滿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委托評估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應當由負責房屋征收評估項目的兩名以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并加蓋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公章。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