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雙方是自愿離婚的,就應該共同到一方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并且不愿意回登記地辦理離婚的,另一方就只能去往該地區起訴離婚。如果雙方都在外地,并且在同一個城市,一方提出離婚,就可以由該城市的法院調解離婚或者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