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從事違法行為,房東應承擔什么責任??房東沒有犯法不需要承擔責任,但如果知道且沒有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付相應的法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這樣說理解嗎?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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