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與犯罪既遂的區別是:
1、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沒有完成犯罪,犯罪既遂是完成了犯罪;
2、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關法律行進審判定罪;而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一、強奸罪與強奸未遂的判刑標準
未遂則屬于犯罪形態中未完成形態的一種。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為犯罪未遂。
就強奸罪而言,按照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與既遂未遂無關。但有一個特例,如果強奸的是幼女,則以“接觸”為認定標準,即男子的生殖器與幼女的生殖器接觸就算犯罪既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其次,由于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三,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二、故意犯罪預備未遂可以并存嗎
可以共存,犯罪未遂在某些情形下是包括犯罪預備的,二者一般是由犯罪分子實施的,二者的區別是:
1.概念不同: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而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處罰不同: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如果是自認為犯罪已經不能繼續而停止犯罪是未遂,如果自認為犯罪還能繼續但主動停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手段阻止犯罪結果發生是中止。
三、未遂犯罪的處罰標準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為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
其次,由于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三,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對未遂犯的處罰原則,在司法實踐中難以掌握的是對哪些犯罪情節惡劣、危害后果嚴重的未遂犯的處罰。
因此,人民法院在對未遂犯科刑時,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被告人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可以不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按照處罰既遂犯的原則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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