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金融詐騙屬于刑事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欺騙他人財物的行為,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的金融證券交易信息,或者故意制造或者散布影響金融證券交易市場秩序的虛假信息的;(二)虛構資產負債、營業收入、利潤、股本、股東、業務、信用、財務狀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欺騙出借人、投資人或者保險人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捏造虛假的證券交易、貨物交易、服務交易等合同的;(二)虛構出口退稅、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的;(三)虛假出具票據的。
綜上所述,金融詐騙行為嚴重侵犯社會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涉嫌犯罪,應該依法打擊并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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