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資額到期未交的后果是股東應承擔相應責任,包括向公司足額繳納以及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認繳出資額,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罰款和公司信用評級下降等后果。因此,公司股東應按時足額繳納注冊資本,以遵守法律規定并維護公司信譽。
法律分析
一、公司出資額到期未交的后果是什么?
若規定的認繳期限內未能足額出資,應承擔相應責任。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二百條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二、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年限
1、目前注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說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注冊資本大小和注冊資本認繳年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所以,關于注冊資本認繳年限的規定就是股東自己約定。
2、正因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是股東自己約定,于是部分創業者就認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是不是越長越好,其實并非如此。因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會公眾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戶看到股東長期沒有向公司實際繳納注冊資本,有可能會認為股東沒有實力,會降低對該個公司的信用評級,從而可能影響公司業務。
公司注冊資本到期不認繳的法律后果是我國公司法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股東的出資行為,防止虛假出資或者出資不足,因此公司股東應該按期足額繳納。在公司成立時,都需要滿足一定數額的注冊資本,公司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如果到期不認繳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結語
公司注冊資本到期不認繳的法律后果嚴重。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認繳出資額。未按規定繳納出資的股東,除需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需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虛假出資或未按期交付出資的股東可能面臨罰款等懲罰。因此,公司股東應遵守法律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以維護公司信譽和業務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節 重整計劃的制定和批準 第八十三條 重整計劃不得規定減免債務人欠繳的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該項費用的債權人不參加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2006修訂):第八章 重整 第一節 重整申請和重整期間 第七十二條 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節 重整計劃的制定和批準 第八十一條 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債務人的經營方案;
(二)債權分類;
(三)債權調整方案;
(四)債權受償方案;
(五)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
(六)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
(七)有利于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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