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 、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予以罰款、拘留。通用的方式為: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的人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 直接責任人 員予以罰款、拘留。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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