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商標權的界定如下:一、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二、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三、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于同一類或者相類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闖紅燈如何界定
電子眼是在黃燈熄滅、紅燈亮起后1-2秒內啟動,如果此時后車輪剛剛越線,就會被電子眼拍照。闖紅燈的認定要以通過整個路口為準,一般要以三張照片作為證據,第一張是在車輪越過停車線時,第二張是經過路口時,第三張是通過路口后,當然必須都要在紅燈的情況下。滿足了這些條件,才會被電子眼記錄為闖紅燈。所以,壓了停車線停下后,并不算闖紅燈,但交警可以在路口不按規定停車行車進行處罰。闖紅燈的違法成本一下從扣3分”漲為扣6”,也就是說,司機只要闖了兩次紅燈,那么駕照上的12分就會都被扣光,必須重新回爐學交規。一般情況下都罰200元。
棄養如何界定
"遺棄,是指負有撫養、贍養、扶養義務的一方,對需要撫養、贍養、扶養的另一方拒不履行義務。遺棄是以不作為的形式出現的,應該履行義務而不履行,致使被遺棄人的權益受到侵害。
對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的人,應當予以嚴肅的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錯誤,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例如,對拒付撫養費、贍養費等情況可到人民法院告訴,判決強制執行。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構成犯罪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該內容由 梁廣宙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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