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辭職補償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什么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為半個月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什么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如下: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不續合同怎么補償標準是什么?
關于不續合同怎么補償標準是什么?的相關法律知識。
合同不續簽補償標準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進行賠償,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賠償,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賠償,如果是勞動者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那么不需要進行賠償。
合同不續簽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來支付經濟補償,但由于合同到期后的續簽問題,應當協商進行處理和認定,對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的,是需要提前通知,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否則還需要賠償代通知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的,那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可以續簽勞動合同,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那么就可以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的數額需要根據勞動者的工資水平予以計算。
相關內容:沒簽勞動合同被無故辭退怎么賠償?
一、沒簽勞動合同被無故辭退怎么賠償?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無故辭退,用人單位需要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同時也需要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滿6個月以上按一年計算,未滿6個月按半年計算進行支付。
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梢陨暾垊趧又俨?,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標準如下:
2、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 不再限定補償年限(12年)
4、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
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訂立了勞動關系,但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就屬于違法的行為,需要向勞動者支付2~12個月的雙倍工資,如果是超過一年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那么就應當認定為雙方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不續簽怎么補償標準是什么?
關于合同不續簽怎么補償標準是什么?的相關法律知識。
合同不續簽補償標準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進行賠償,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賠償,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賠償,如果是勞動者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那么不需要進行賠償。
合同不續簽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來支付經濟補償,但由于合同到期后的續簽問題,應當協商進行處理和認定,對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的,是需要提前通知,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否則還需要賠償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時候,可以由雙方當事人之間協商續簽勞動合同,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續簽的,那么勞動者就可以請求用人單位向自己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沒有續簽的,那么就沒有經濟補償金。
相關內容:上班不簽合同怎么賠償?
一、上班不簽合同怎么賠償?
1、上班不簽合同職員一般不需要向單位支付賠償金,單位若是需要賠償,那么需要向職員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僅僅確立了支付雙倍工資的原則,但對于計算雙倍工資的基數卻沒有做明確規定。
勞動關系雙方對月工資有約定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來確定。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并以確定的工資數額作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
二、不簽勞動合同還存在勞動關系嗎?
1、不簽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依舊有可能存在。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只要單位確實已經與特定的職員建立了勞動關系,那么對于單位來說,就需要與職員簽署勞動合同。這是由于若是單位不簽署,首先單位的行為就違法了。再者若是職員入職一個月后依舊沒有簽署勞動合同,那么職員可以向單位提出獲得雙倍薪資的請求。
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么
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是: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進行協商確定;違約金過分低于或過分高于所造成的損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適當調整。 該內容由 任大文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