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沒有簽租房合同應當及時補簽租房合同。因為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不簽訂租房合同,不能確定租賃期限時屬于不定期租賃。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簽訂書面的租房合同有利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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