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章,造成死亡、重傷或巨大經濟損失等嚴重后果的行為。相關責任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安全管理規章包括國家法律、法規、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以及公認的操作習慣和慣例。這些規章制度的違反是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客觀要件。
法律分析
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違反安全管理規章,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觀存在為前提的。一般而言這種管理規章應當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國家頒布的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二是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并涉及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章、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及不同的單位按照各自的特點所作的有關規章;
三是該類生產、作業過程中雖無明文規章但卻反映了生產、科研、設計、施工中安全操作的客觀規律,已為人所公認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如何認定重大責任事故罪
1、客體要件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對象是人身和財產。
2、客觀要件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行為是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章。這里的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章,是指違反有關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因此,這種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國家頒布的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
(2)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
(3)雖無明文規章,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結語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構成要件包括違反安全管理規章,并造成人身和財產的嚴重后果。根據法律規定,對于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情節,法律規定了相應的刑罰。對于情節特別惡劣的案件,刑罰將更為嚴厲。同時,對于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導致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也有相應的刑罰規定。此外,對于發生安全事故并具備一定情形的責任人員,也將受到刑罰的處罰。違反安全管理規章需要以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為依據,包括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規章制度以及公認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因此,對于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認定,需要綜合考慮以上要素。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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