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財產分割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
1、協議雙方當事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訂立同居財產協議必須出于雙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對另一方采取隱瞞、欺詐、脅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诓徽鎸嵉囊馑急硎径喠⒌膮f議是無效的。
3、同居期間財產協議的對象必須是同居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不能處分屬于其他人的財產,不屬于同居雙方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財產協議的客體。
4、同居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5、在寫同居財產協議時,要盡量對財產的形式等作詳盡的約定。
一、簽訂婚內協議是否有效
婚內協議必須符合以下法定條件才能具備法律效力:
(1)協議雙方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2)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
(3)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4)婚姻關系合法有效,若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則不適用于此協議;
(5)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公證本協議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更強,建議當事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做好公證,這樣內容及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將不會產生新的爭議而導致該協議無效。
二、婚前財產協議怎樣訂立
婚前財產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就雙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財產的歸屬所作的約定。
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
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
它既可以是生活資料,也可以是生產資料;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