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區物業公司由誰決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23:16:39
新小區物業公司由誰決定
法律分析:業主未入住之前的物業公司的選聘由建設單位決定,業主入住后物業服務公司的選聘和解雇由業主共同決定。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導讀法律分析:業主未入住之前的物業公司的選聘由建設單位決定,業主入住后物業服務公司的選聘和解雇由業主共同決定。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法律分析:業主未入住之前的物業公司的選聘由建設單位決定,業主入住后物業服務公司的選聘和解雇由業主共同決定。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新小區物業公司由誰決定
法律分析:業主未入住之前的物業公司的選聘由建設單位決定,業主入住后物業服務公司的選聘和解雇由業主共同決定。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